大家是否还记得,深圳车友柯南状告车管所行政不作为事件?
深圳车友柯南于今年三月买了一辆新的摩托车,其所购买的摩托车已具备办理机动车登记的条件,但是交警支队车管所,以深圳已禁摩限电为由拒绝办理摩托车登记手续。车管所的行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深圳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因此柯南一纸诉讼,请求法院判决交警支队车管所5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机动车登记。但是此案却经过屡次改期后,始终“开不了庭”,貌似结果也不了了之。昨天,又有车迷问及“柯南事件”的消息,另一个热心车迷做出了解答: 从柯南的回复中我们可以看出,这个案件“不用开庭了”,他们或许私下进行协商和解,结果是“我们可以上牌了”。目前,确切消息爱摩托尚在进一步求证中,一切都要等政府公示才能尘埃落定。 其实“禁摩”只是禁止摩托车在某一时间某一路段行驶,并没有权利禁止摩托车登记。如果消息属实,这无疑值得广大深圳车迷“喜大普奔”柯南取得的胜利更是让我们认识到,只要用合理,合法的手段去争取,我们的权益还是会得到保障的。本次事件也让我们看到了掀开“禁摩”大幕的曙光,同时它也可能是撬动深圳“禁摩”政策的一个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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