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4月15日,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强制性国家标准将正式落地实施! 在新国标实施的第一天, 各地区都有哪些动作? 抓车?禁行?禁售...... 快来和小编一起看看! 安徽: 率先发布“新国标实施监督检查”的管理通知 在新国标即将实施的前夕(4月14日),安徽省率先发布“新国标实施监督检查”的管理通知,正式开启了新国标大检查的序幕。 突如其来的大检查,都检查哪些内容?主要有四个方面:
同时,本次检查也将对电动车生产企业3C产品的一致性进行督查。一旦发现企业以3C名义生产非3C产品,企业将面临“由认证机构依法对认证证书作出处理直至撤销认证证书,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停止生产并予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 福建漳州: 15日起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新国标电动车 在新国标发布前夕,漳州市发布了《关于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有关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使用。 《通告》规定“4月15日前,本市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应按照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改造升级生产线,按照新国标生产电动自行车;本市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单位应在新国标实施前主动消化不符合新国标的库存车辆;15日起,禁止在本市生产、销售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湖北武汉: 电动车超标、乱行、乱载人可能被拘留 近日,武汉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已明确表示,电动车超标、乱行、乱载人可能被拘留。从2月份起,交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整治,截至目前,共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849起,2人因无证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被行政拘留。据交管部门估计,目前武汉市电动自行车约有50万辆,而其中超标电动自行车约占八成。 湖北宜昌: 5月1日前购车均可办理临时通行登记 2019年5月1日前,购买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限期临时通行措施(需办理临时通行登记),仍可继续使用。 临时通行标识有效期最长三年,期满后,仍上道路行驶的,将被处以500元罚款。发现一次,处罚一次。 哈尔滨: 哈尔滨交警部门公开销毁无路权车辆 哈尔滨市的交警部门公开对无路权的车辆以及港田车和超标电动车进行统一的销毁。数量达到了1396台,这些车辆是从2019年年初到现在,交警部门在路面执法时扣留的非法车辆。 广东深圳: 电摩禁行,电动自行车限行 作为全国最有名的禁摩城市之一,深圳对于这次电动车新国标,有没有什么新的政策呢? 来自有关部门公众号信息表示,深圳将依旧按照今年1月18日深圳交警发布的《关于对我市部分道路限制电动自行车行驶的通告》采取措施限制电动自行车在部分道路行驶。 即,自2019年1月20日至7月31日每日0时至24时,深圳各区城市快速干道、城市主干道等道路限制电动车行驶。 而从一些经销商处得知,符合新国标标准的轻电摩、电摩类在4月15日后还是能销售,但是不能在禁摩区域行驶。 山西太原: 5月1日起,将查扣严重超标电动车 5月1日起,太原将对电动自行车进行分类分阶段管理:5月1日至8月31日,查扣严重超标电动车;9月1日开始,对不按规定挂牌的电动自行车严查、严管、严处! 同时,从5月1日起,交管部门将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违法载人、斑马线骑行、不各行其道等违法行为进行严格管理。 贵州遵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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