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摩一直是我们这个圈子生生不息的话题,同样也是“无奈”的话题,那我们为什么持续的关注来写要来谈呢?大部分是因为我们内心底里还是有那么一丝希望,在不久的将来摩托车能不被妖魔化和禁止。
目前国内最少有62个城市,以时间、牌照、路段这种形式来限制摩托车通行,但无论理由是什么大部分都是根据这条法规,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还有一部分是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 这个交通信号就包括禁摩这个小LOGO。
长沙摩友“伊XX”研究长沙市禁摩的规范性文件后, 发现相关情况,立即向长沙市司法局提起合法性审查。 后得出的结论是在【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的通告】已于2014年失效。
同时也补充:已向制定机关发出纠正建议函,要求立即纠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