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闯黄灯”案 裁定为“违法应受罚”】 2010年7月20日,浙江省海盐县市民舒江荣驾车来到该县秦山路与勤俭路的交叉路口,快到停止线时黄灯亮起,他未停车选择继续行驶。随后,他收到了海盐交警大队的罚单。交警部门以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为由,处以舒江荣150元的违章处罚。舒江荣认为闯黄灯不违法,于是将海盐交警大队告上了法庭。这个案件成了全国首例闯黄灯行政诉讼案。 今年1月17日,海盐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判决舒江荣败诉。舒江荣不服,向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4月6日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法院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严格限定“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才可以继续通行,即除此之外均不得通行。否则黄灯不仅不能起到应有的警示作用,还可能造成交叉口交通的混乱从而减弱道路的通行能力,带来安全隐患。故认定舒江荣的行为违法并应予以处罚。 【公安部正制定机动车闯黄灯执法标准】 据了解,机动车闯黄灯行为性质认定和执法标准的问题引起公安部重视,相关部门正研究制定更明确和细化执法标准。 目前,各地交管部门对闯黄灯执法把握不一致,在北京,电子警察并不会抓拍闯黄灯,但是交警普遍认为闯黄灯是很危险行为。 “黄灯是一种过渡信号灯,起到警示作用,提示驾驶员信号即将变换,目的是清空已经进入路口的车辆。但是,很多司机为了不等待红灯,见黄灯闪烁反而快速抢行,而垂直方向通行的车辆见到黄灯转绿灯时也想快速通过,此时就极易发生交通事故。”交警介绍说,“现在很多信号灯都与人行横道紧邻,机动车抢行黄灯还很可能危及过马路的行人的安全。” 【宁等三分,莫争一秒!】 只要不是救命救火的急事,等上三分钟又有何妨呢?何必为了闯黄灯而冒上被罚款或者被车撞的风险去强行通过呢?突然间的加速时如果发生车祸,这对于该交通事故里的伤亡率都是比普通均速交通事故要高,尤其是摩托车,“肉包铁”实在是伤不起啊!呼吁各位车友,一定要安全驾驶,亮黄灯的时候再耐心等一等,十起事故九起快,没有必要用自己的生命去博取这么一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