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国最早宣布禁止摩托车上路的城市之一,珠海的“禁摩令”2011年扩展到公共交通并不完善的西区一直伴随争议。署名“珠海打工仔”的网友近日发帖称,自己是在珠海打工的一个普通人,为了出行方便,不久前购买了一台二手摩托车出行,结果遇到交警执法被追了一段路,弄得自己心里很慌乱。 “珠海打工仔”说,珠海公共交通尚不发达,其为了节省房租,租住的地方相对偏远些,如果没有摩托车代步,上下班坐公交的话,一天下来从住处往返车站就要一个多小时。 部门回应:“涉摩”死亡事故数量多 市交警部门回应称,珠海自1992年起开始禁摩,1998年《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将摩托车禁行等交通管理政策以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2011年修订的《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禁止未经登记和经济特区外号牌的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该规定适用的范围为珠海经济特区(即全市行政区域)。 交警称,非法上路的摩托车是影响珠海交通安全“第一杀手”,据统计,近年来涉及摩托车发生的死亡交通事故占全市总数的50%以上,珠海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原则,在充分调研、权衡利弊、反复论证的基础上作出了禁止无牌和外地号牌摩托车上路行驶的立法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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