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 , 深圳将全面开始实施过渡期措施 。 其中,在过渡期间 ,深圳市将通过规范统一、共管共治、安全有序、运行高效的过渡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快递配送、环卫作业电动三轮车转型升级。 值得注意的是,过渡期内 若需要使用三轮车的必须使用 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及快递条例的车辆 且驾驶员必须得有三轮摩托车驾驶资质 例如 过渡期后 ,实现2+4模式(两轮电动自行车+四轮新能源微型汽车)实施末端配送和环卫作业。 过渡期间,深圳交警将配合市交通运输局,进一步研究置换补贴政策。 ↓↓↓ 01研究置换政策 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交警局、市城管局、市邮政管理局配合,协调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制造企业专门设计制造符合快递配送、环卫作业专用的新能源微型汽车,研究政府补贴及停车优惠等政策,按程序报批审核,促使快递配送、环卫作业电动三轮车转型升级。 02明确过渡期配额 设置2年过渡期,1.2万个过渡期配额指标(其中快递行业10000个备案配额、环卫行业2000个备案配额),2年过渡期后,所有快递配送、环卫作业电动三轮车予以取缔。 未经过备案的三轮车 不允许上路! 01明确车辆标准 备案电动三轮车尺寸、技术参数必须符合《通用条件》的轻便电动三轮摩托车技术标准和要求,安装智能管理芯片(具备亚米级精准定位及远程升级功能)和倒车语音提示装置,使用具备生产许可及危险废物许可资质的正规厂家所生产的电池。 02行业共管共治 由市快递行业协会、市环卫清洁行业协会通过行业自治,实现共管共治,做到“八个统一”。
如下图所示↓↓↓ 01明确车辆属性 明确电动三轮车道路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统一参照机动车实施管理。 02明确驾驶规定 驾驶人员要具备三轮摩托车驾驶资质,驾驶人驾驶备案车辆应当佩戴具备3C认证的摩托车安全头盔。每辆电动三轮车最多绑定3名驾驶员,且每个驾驶员只能同时绑定2辆电动三轮车。 深圳交警将持续落实 “六个一律”管控措施 对于无证驾驶人员予以行政拘留 03明确禁行区域 备案电动三轮车在原特区内禁止通行,原特区外部分道路禁止通行,未备案电动三轮车全市禁止通行。 具体禁行路段请滑动查看 2021年4月1日起 全市禁止电动三轮车上路行驶 (含备案电动三轮车) 01实现信息化管理 建立智能信息化管理系统,匹配车辆智能管理芯片,对车辆日常超速、逆行、上禁限行道路行驶等违法行为由系统自动记录,做出警告或处罚提醒。 02强化智能化管理 在重要路口安装智能传感摄像头,划设路口停止线,红灯亮时对强行跨过停止线的车辆自动识别拍摄,做出警告或处罚提醒,并在路口周边的交通违法曝光显示屏上曝光其违法行为。 01制定考核标准 由交警、城管、邮管部门联合制定特殊行业电动三轮车考核评分标准,从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安全制度落实、培训学习等方面进行考核评分。 交警、城管、邮管部门将联合 对快递、环卫企业每季度实施考核排名 02加强考核管理
停驶期间,企业负责车辆管理和负责安全管理的人员及存在问题的驾驶人员要接受交警、城管、邮管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每季度考核评分达到85分以上(含85分)的企业,下季度不再实行停驶处罚。 注意!注意!注意! 过渡期内考核评分结果 将与政府补贴置换新能源货车 及路边停车优惠政策挂钩 (具体办法由市交通运输局制定) 各企业负责人一定要把好关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