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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禁摩限电陷入困境 完善规划禁不如管

2015-4-29 09:50| 发布者: 路人乙| 查看: 13615| 评论: 1|来自: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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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直以来,我们从新闻上看到了太多的地方“禁摩限电”。关于摩托车,我们也一直在呐喊不要只“禁”不“管”。今天终于看到了有力的声音“禁不如管”!希望从深圳开始,进而蔓延,在良好的道路交通的管制下,让我们看 ...


 

建议二:完善规划让电单车有路可走

刘丽华:有很多网友反映问题,说等公交有时候等2个小时都等不到,有的像是幽灵公交一等要几个小时。

王雪:要解决一个城市的交通问题,首先要把规划问题解决,再逐步落实到每一个人。现在深圳市交委在搞一个大行动,就是对所有地铁口的接驳进行规划。“禁摩限电”能不能结合整个大的交通规划把最后1公里完善起来?

李文:我认为有一个最基本的点,首先要解决道路基础设施问题,如果都没有满足行使道路的最基本条件,那不是逼着它走机动车道吗?刚才我们明确了标准的问题,电动车只能走非机动车道,但是在城市里,你是不是走着走着就断头路了,走不下去了?所以前提是要让市民有使用电动自行车的道路条件,要是连这个基本条件都满足不了,那不是把市民往陷阱里面推吗?

王雪:是的,从整个交通来说,规划要有。很多时候不仅仅是电单车,包括自行车也是因为没有道路,所以上了机动车道险象环生。我从一个驾驶人的角度,会觉得这些乱冲乱撞的电动车确实是扰乱了交通秩序;但是,如果从一个买不起车的人的角度,这是他民生方面的需求,不能说因为买不起汽车,就不能用电动车。每个人都有路权,开车人有开车的路权,走路人有走路的路权。这个社会不能只顾开车的人有路权,而让普通老百姓没有路权了,那必然就造成了有一天有钱了一定要买汽车,这样是不对的。

张斌:我有两个建议,第一,公交站和地铁站附近,尤其是交通不发达的地方,政府应该配置一些电单车,解决老百姓回家的难题,这是公共交通的一个延伸。

王雪:最后1公里的问题,不要说电单车了,就算是自行车,我觉得与其政府花钱在地铁口放一些自行车或者电单车,还不如把这个钱用在给骑车的市民开一条小路,一个专用道。中国人现在还没有到那个爱护公物的程度,对自己的车能够好好保管,对公家的车大家都不当回事。你看盐田的自行车租车,盐田政府每年都要补贴好多的钱。

张斌:第二个建议,现在电单车被查扣没收,手段太简单了,这也是发生矛盾冲突的根本问题,可以像东莞那样采用政府回购的手段。

李文:实际上被查扣的,应该说绝大部分都是超标车。一般我们在执法时碰到接送孩子的,都是口头上告知他限行不能骑,下次别骑了。我们执法还是比较人性化的,主要查扣的是情况比较严重的。

刘丽华:网友问,现在有没有可能多一条路,专门给电单车和自行车使用的路?

王雪:这个其实很多城市都已经做到了,我老家大连都有。现在很多城市的道路是过宽的,把2条道变成3条道,弄一个小窄条专门给自行车、电动车过,这样各行其道,其实就解决了很多问题。

张斌:对于新修、新规划的道路,应该给一个自行车和电动车的专用道路。

王雪:我相信,未来交通一个大的方向就是公交和绿色交通优先,自行车和电动车都是绿色交通。

杨勤:其实我们深圳的空间环境香港人非常羡慕,但是回过头来我们看人家的城市系统也很羡慕人家。他们的慢行系统非常好,可以做到不晒太阳不淋雨,即使没有带雨伞也能够安然回家。把一个老的城市规划成这样是一种水平。反而我们是一个新的城市,为什么没做到互联互通,地上地下慢行系统没能连接起来?

论坛传真

深圳“限电”政策实施已有3年,但目前不少地铁口附近依然有电单车盘踞,2014年全年深圳共查扣涉摩涉电车辆373597辆,发生涉摩涉电交通事故389宗。

本期嘉宾分析认为,电单车大行其道背后,有着国标滞后带来的执法难点,更深层的原因在于公共交通接驳不便利、交通规划不完善。目前来讲,1999年制定的“电动车最高时速应不大于20公里、整车重量应不大于40公斤”标准,已经脱离实际,而且生产、销售源头的监管力度不够,加上电单车确实补充了公交运力不足的市场空缺,使得“限电”陷入了越限越多的怪圈。

交通专家认为,每个人都有路权,对电单车建议实行上牌备案管理,绑定信息以约束骑车人遵守交通规则;同时,应完善城市交通接驳规划,建议开辟电单车、自行车专用道,让他们有路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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